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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41日至614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提级巡察。92日,市委巡察组向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整改情况概述及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在整改过程中,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分类施策,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
    二是及时进行双公开。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意见、北镇市委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院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分别向外界和内部各党小组进行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效果并在内部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思想建设。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认真学习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办发【2021】62号),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锦委办[2022]8号)以及市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建立定期召开检查会议、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整改具体情况

    反馈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共31个问题,集中整改期

    内完成整改问题31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整改率100%,建立制度1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31条,完成31条,整改措施完成率100%。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自问题下发以来,党组深刻认识到理论结合实际的重要意义,制定并修改《北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表,每月定主题、定内容,由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意见要求7月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已进行学习4次,在每一次的学习中,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够结合自身体会进行研讨发言,检察长均在最后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对“十一个坚持”等方面的理论学习并加入到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当中;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检察长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应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应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三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四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设立“无虑检察大家学”学习专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拍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视频,积极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截止目前已拍摄并在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11期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深刻学习并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长期坚持学习,形成长效机制,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融入到单位实际工作中。

    3.推进公正司法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接到《2021年锦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分别对办案检察官宁海涛及张扬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二人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质效,在案件办案过程中需进一步提升证据综合审查运用能力,准确适用法律,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既无过度也无不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客观全面地审查判断主客观证据,彻底摒弃有罪推定、先入为主等错误思想,严格遵守办案程序,确保实体真实,避免片面追诉主义。

    二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流程管理和监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发挥好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作用,对于流程节点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业务部门已经办结各类案件及时组织开展质量评查,着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和适用、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办案纪律等方面,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办案质量,对于发现的办理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切实发挥业务监管职能。再次,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办案配套机制作用,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司法规范。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凝聚检察官集体智慧,会诊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议在案件控制方面的效能。

    三是进一步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提升办案质效。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可能存在重大认识分歧的案件,业务部门要提升向上级院汇报请示意识,规范执行请示汇报程序,获得上级院的精准指导。

    4.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与法院建立长效紧密的沟通机制。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加大措施、狠抓办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督工作的操作规程,使民事检察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轨道。二是提高宣传力度。加大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检察院的民事监督职能,促进民事监督得到有效利用。在办理孙某监督一案时,因宣传到位,柳家乡人民政府及时引导当事人向我院申请民事监督,通过监督,及时有效的解决了孙某得相关诉求,从而使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三是提高民事检察的办案质量,从增强民事监督意识入手,充分意识到民事检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确办案数量是民事检察的前提,办案数量是保证民事检察工作质量的基础,要把质量和数量作为衡量民事检察工作量化指标,促进民事检察工作向前发展。四是建立大数据模型,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线索,确保监督效果落实到位。对于多数案件呈现出的,案件事实较为简单,双方争议较小等特点,在数字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对异常案件数据进行梳理排查,形成类案监督的规模效应。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履行主责主业。要做好风险评估。受理案件时,应告知申请人对案件办理结果持理性态度,既从源头上缓解申请人的焦虑情绪,又将息诉关口前移,降低涉诉信访的可能性。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干警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在法律监督上,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5.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工作理念。在办理案件时,应注重挖掘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涉及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法院三方。要开展好该项工作,离不开各方的相互沟通协调。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法院的调卷支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会签文件等方式,获得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信息,以便监督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司法审查及执行活动。三是要把握好监督重点,结合当地情况选取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在把握监督领域的基础上,找准监督的重点环节,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升监督效果。检察机关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应坚持以精准化监督为导向,加强精细化审查,围绕争议焦点,对重要证据和案件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作为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和基础。四是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监督效能,依托规范性文件,增强监督公信力,拓宽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明确监督内容,强化检察监督权的补强作用。五是加强协作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在数字化时代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思维充分利用自身数据,合理利用外部数据,构建模型,输出线索,以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更好发展。

    6.释法说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不断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二是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手段进行释法说理,积极推动矛盾化解,努力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如我在诉”理念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接待来访群众,接听群众来电,反映问题均依法妥善处理。四是严格落实好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按照要求将院领导接访安排提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张贴公示,方便信访人选择预约接访或者随机接访。五是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

    7.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与两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民生保障,根据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实际,在锦州市政法委发布的锦委法发〔2023〕6号《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基础上,与本地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联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推动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遵循应救尽救、因人施策、及时精准、合理救助的原则,坚持司法救助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群策群力、共同推进。通过协同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切实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照巡察整改,自2024年起,拓宽社会救助渠道,有针对性向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移送救助线索,创新性开展帮扶措施,进行司法救助回访等工作。对涉未成年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心理疏导,同时对有可能需要教育帮扶的向教育部门移送线索,建议开展教育帮扶措施。

    8.履行看守所检察职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重视程度不够,在对照问题后推动部门干警履职规范化,组织干警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能够自觉学习、运用、领悟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学习使干警准确落实司法政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意识。二是针对具体表现未建立《在押人员检查台账》、检察日志缺页问题,及时建立在押人员的书面台账,现已装订成册,同时检查缺项的检察日志,在检察日志规范填录上确立了派驻检察室作为第一责任对象,由派驻检察官定期复查、部门领导按月查纠看守所日志。2024年9月9日,已基本完成对在押人员台账和看守所日志的整改。三是针对在押人员的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标准掌握不清问题,部门主管领导已按照规定要求派驻检察室干警定期检查在押人员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等台账,强化对看守所日常经费支出和使用的监督工作。四是针对查阅在押人员名册和伙食账簿等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派驻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查阅,部门负责人定期查阅,坚持做到两层审查机制。五是看守所信箱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于近日按照要求将看守所信箱安置于监区内放风场,便于在押人员投放举报控告信件。

    9.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贯彻落实、解读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与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责任有机结合,切实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质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谋划推进工作开展。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积极倾听企业诉求,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二是按照要求重新调整“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三是将《关于全面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行为的通知》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党组成员将优化营商环境和自己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行研讨交流。四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体现工作效率,确保整改成效。

    10.涉案企业合规考察中“检察护企”有差距。

    整改情况:目前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已停止,已和相关部门联系并撤销发出的相关文件,涉及案件也将重新梳理。

    11.“万人进万企”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积极与企业沟通,包保领导实地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宣讲和法律援助。当前杨光检察长已为对接企业辽宁煜泰有限公司解决诉求三次,对其提出的问题诉求细心解答现已全部办结完成。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工作,面对面的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制化水平。

    12. 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开展,经与北镇市公安局会商,将定期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按期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是将持续开展摸排扫黑除恶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工作,形成摸排情况报告,逐步建立线索管理台账,高质量推进后续整改任务。三是推进联动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信息互通机制。例如如果以后在批捕起诉阶段发现嫌疑人是退休人员的,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社保部门,待批捕判决后,将判决书转交给社保部门并配合办理好相关停发手续,杜绝多发退休金情形再次发生。四是为巩固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主要矛盾,创新思路举措,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2025年,北镇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三年行动”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13.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足。

    整改情况:建立《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对意识形态开展分析研判,对研判问题做出有效防范措施。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批单》,对外发布的宣传报道,全部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由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信息内容及公布范围,对涉密信息按信息审核制度实行提前报备、授权审批、保密监控,高质量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14.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网站基础建设,更新党建专栏内容,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截止2024年9月,本院门户网站已经更新党建、检务公开及工作报告等专栏内容。二是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定期开展网站信息建设专题学习会议,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写作水平,为检察宣传工作夯实人才基础。三是加强网站管理,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部门定期投送宣传信息材料,确保新闻稿件时效性、真实性,由办公室对宣传稿件进行汇总审核。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度,办公室发挥好日常监督作用,对于网站更新节点实时监控,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15.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度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计划》和《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标明责任分工及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听取并通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形成常态化。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做表率,全面提高院内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们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16.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领导班子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领导班子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树立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的意识。在接下来2024年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体现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真正将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17.日常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已对2021年至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登记要素情况进行清查,向派驻纪检组汇报了遗漏的“三重一大”事项。二是2024年9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该事项会议程序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及时通知派驻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确保环节不落,程序不错。三是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制度,健全《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本院沟通协调力度,强化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使“三重一大”会议事项各环节都处在规范和监督之下。

    18.对巡察整改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领会巡察整改文件精神,10月16日针对我院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意见,邀请派驻纪检组作监督指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推进会,根据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使我院巡察整改各项问题能够更好的得到解决。深刻落实讲党课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班子成员讲党课课程安排,督促领导按时进行党课讲授,目前杨光检察长以《学习胡杨精神、兵团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李德凤副检察长以《学党纪党规 守纪律底线》、周国荣副检察长以《学党纪 知党纪 明党纪 守党纪》、陈志强主任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题目分别为全院干警讲述党课。

    1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落实,要求食堂管理员据每天用餐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食材由食堂管理员与厨师在当日采购票据上签字验收,办公室财会人员记账,出纳人员结算,办公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晰,保存原始单据。公务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在辽宁省公车APP提出申请,车辆管理员审批,每辆公车应有明确的日常维修记录,维修单据应该由驾驶员、车辆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二是进一步完善本院《食堂管理规定》与《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细化采购、验收手续流程,制定更加规范化的财务制度。三是2024年9月5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对修订制度文件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严格执行北镇市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把“食堂食材采购”和“公务车辆维修”两个重要环节审核关,切实提升采购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20.食堂、公车支出未履行采购询价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管理人员掌握市场价格信息,与定点配送、维修企业进行议价,采购质优价廉的商品。二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发现供货商有虚高抬价行为,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二是健全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支出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制度规定履行采购询价程序。三是2024年9月9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召开计财工作会议,学习财经制度变更内容,严格执行规范采购程序,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21.招投标项目未进行控制价审核和决算评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对巡察反馈的2021年至2023开展的6项招投标项目存在问题逐一核对,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或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系统学习招投标规范程序,将学习任务列入2024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督促该项工作抓好落实。三是对2024年开展的“北镇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控制价审核和决算审核,编制项目预算书报组织评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价作为项目招标的最高控制价,由评审中心负责组织本院采购项目控制价审核工作,统一出具项目控制价审核结果。工程竣工后,由具备造价咨询资格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开展最终工程价款支付的决算评审工作。四是强化招投标项目监督力度,实行内部互相监督检查,指派专人对招投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招投标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22.部分固定资产种类、数量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责成办公室财务部门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全院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按照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品牌、规格型号、财务入账日期、价值等信息进行核实调整,将成套入账的资产逐类逐条拆分,将未入账资产入账,完成账、卡、物数据同步。二是制定详实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能力水平。三是已对抽查通用设备8个项目进行逐类逐项登记,重新核查33台设备实际使用部门与资产账所属部门情况,10个档案卷柜均已入账。

    23.加班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加班考勤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内容严格执行,认真填写每月加班考勤表,分部门严格进行加班考勤管理,牢牢把握加班补贴发放标准,确保加班补贴发放到位。

    (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党建活动吸引力。7月22日,邀请市委组织部党建部门人员到我院进行专题授课,就如何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为全院党员进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不仅如此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院领导带领检察干警积极看望慰问老党员,聆听老党员的光荣事迹,学习老党员身上的光辉事迹;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并制定《2024年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每季度听取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三是严格督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1次,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25.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全面清查2021年至2023年“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记录,对聘用7名临时人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二是组织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重要性,充分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制定了《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记录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求及时、客观真实、内容完整,通过会议记录能够反映集体决策的过程。四是已运用“上下联动、相互印证”的工作机制,对全院2024年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6.党组织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2022年以来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对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完善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例会制度》,及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流程,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3次,研究涉及班子成员职级晋升、考核奖励事项1次,均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找准问题症结,院党组成员之间交流交心,党组书记就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提出要求,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主动“揭短亮丑”,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对策,切实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到位。并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党组召开如何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学习会议,就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学习,确保今后的民主生活会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8.组织生活会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开展组织生活学习。订购《最新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全集,由党支部书记李德凤同志为党支部干部就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讲解教学,让支部干部充分了解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意义和方法。积极做好召开准备,目前,按照组织部门要求,本年度组织生活会要在统一时间进行,待接到组织部门通知之后,我院将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时做好通报和档案整理工作,将组织生活会真正落实到位,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29.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退休老党员党费缴纳的重视程度,定期开展排查。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对出现已退休未办理党关系转移等情况及时和相关社区联系,并做好转移手续。三是规范党费收缴方式,加强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精神的学习,及时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四是做好总结工作,对本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解决党费收缴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常态化管理。目前,已和未交费老干部石国富同志所居住村委会取得联系达成合意,将石国富同志党关系落至高山子镇平房村支部委员会,保障老干部能够按月按时缴纳党费。同时经与社区沟通,于洪刚同志党关系现已落在沟帮子社区,已在沟帮子社区正常缴纳党费。

    (四)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0.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严肃政治任务,让党组成员充分认识到讲党课的重要性,将其视为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以讲促学、以学促思,二是按照班子成员授课相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党课授课计划,明确领导讲党课的时间、主题和频次,确保按计划进行,截止目前,杨光检察长以《学习胡杨精神、兵团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李德凤副检察长以《学党纪党规 守纪律底线》、周国荣副检察长以《学党纪 知党纪 明党纪 守党纪》、陈志强主任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题目分别为全院干警讲述党课。三是提醒通知。由政治部和各分管部门同志,及时按照授课计划,提前通知领导讲党课的时间和要求。四是积极反馈意见及时收集收集党员和群众对领导讲党课的意见和建议,对党课内容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3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长效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强化“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检察人员遇有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行为,应当及时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上填写《过问或干预、 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发送到本院检务督察部门。“零报告”的, 记录报告人在《记录表》上填写“无此类情况”。 检察人员认为填报内容重大、敏感,或者有必要向本院保密的,可以径直向上级院检务督察部门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报告。对径直报告的检察人员情况,应当严格保密。 本院内设部门指定专人督促本部门及时填报情况, 每月月底前将填报《记录表》发送本院检务督察部门。 检察人员漏报的,可在当月月报告以后的次月内进行补报,并作出说明。三个月后补报的,视为未及时记录报告。 本院拟将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的,记入廉政意见函,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下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安排

    (一)以更高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夯实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对提高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管理,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以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牢牢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主责主业,自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着眼补齐短板,推动检察工作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完善催办督办工作机制,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联动,加大跟踪督办和督查检查力度,推动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以更严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进检察工作规范管理。打好“源头治理”组合拳,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研判、大力破除引发问题、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院干警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发展的过程,力争以检察工作的良好成绩来展示巡察问题整改的实在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063619,电子邮箱bzjcyzzc2020@163.com。

    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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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3-17

    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41日至614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提级巡察。92日,市委巡察组向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整改情况概述及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在整改过程中,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分类施策,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
    二是及时进行双公开。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意见、北镇市委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院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分别向外界和内部各党小组进行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效果并在内部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思想建设。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认真学习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办发【2021】62号),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锦委办[2022]8号)以及市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建立定期召开检查会议、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整改具体情况

    反馈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共31个问题,集中整改期

    内完成整改问题31个,未完成整改问题0个,整改率100%,建立制度1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31条,完成31条,整改措施完成率100%。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自问题下发以来,党组深刻认识到理论结合实际的重要意义,制定并修改《北镇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表,每月定主题、定内容,由党组书记带头领学,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意见要求7月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已进行学习4次,在每一次的学习中,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够结合自身体会进行研讨发言,检察长均在最后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对“十一个坚持”等方面的理论学习并加入到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当中;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检察长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应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应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三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四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设立“无虑检察大家学”学习专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拍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视频,积极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截止目前已拍摄并在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11期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深刻学习并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长期坚持学习,形成长效机制,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融入到单位实际工作中。

    3.推进公正司法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接到《2021年锦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分别对办案检察官宁海涛及张扬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二人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质效,在案件办案过程中需进一步提升证据综合审查运用能力,准确适用法律,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既无过度也无不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客观全面地审查判断主客观证据,彻底摒弃有罪推定、先入为主等错误思想,严格遵守办案程序,确保实体真实,避免片面追诉主义。

    二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流程管理和监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发挥好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作用,对于流程节点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对业务部门已经办结各类案件及时组织开展质量评查,着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和适用、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办案纪律等方面,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办案质量,对于发现的办理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切实发挥业务监管职能。再次,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办案配套机制作用,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司法规范。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凝聚检察官集体智慧,会诊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议在案件控制方面的效能。

    三是进一步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提升办案质效。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可能存在重大认识分歧的案件,业务部门要提升向上级院汇报请示意识,规范执行请示汇报程序,获得上级院的精准指导。

    4.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与法院建立长效紧密的沟通机制。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加大措施、狠抓办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督工作的操作规程,使民事检察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轨道。二是提高宣传力度。加大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了解检察院的民事监督职能,促进民事监督得到有效利用。在办理孙某监督一案时,因宣传到位,柳家乡人民政府及时引导当事人向我院申请民事监督,通过监督,及时有效的解决了孙某得相关诉求,从而使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三是提高民事检察的办案质量,从增强民事监督意识入手,充分意识到民事检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确办案数量是民事检察的前提,办案数量是保证民事检察工作质量的基础,要把质量和数量作为衡量民事检察工作量化指标,促进民事检察工作向前发展。四是建立大数据模型,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线索,确保监督效果落实到位。对于多数案件呈现出的,案件事实较为简单,双方争议较小等特点,在数字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对异常案件数据进行梳理排查,形成类案监督的规模效应。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履行主责主业。要做好风险评估。受理案件时,应告知申请人对案件办理结果持理性态度,既从源头上缓解申请人的焦虑情绪,又将息诉关口前移,降低涉诉信访的可能性。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干警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在法律监督上,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5.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工作理念。在办理案件时,应注重挖掘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涉及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法院三方。要开展好该项工作,离不开各方的相互沟通协调。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法院的调卷支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会签文件等方式,获得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信息,以便监督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司法审查及执行活动。三是要把握好监督重点,结合当地情况选取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在把握监督领域的基础上,找准监督的重点环节,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提升监督效果。检察机关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应坚持以精准化监督为导向,加强精细化审查,围绕争议焦点,对重要证据和案件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查清事实、辨明是非作为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和基础。四是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监督效能,依托规范性文件,增强监督公信力,拓宽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明确监督内容,强化检察监督权的补强作用。五是加强协作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在数字化时代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思维充分利用自身数据,合理利用外部数据,构建模型,输出线索,以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更好发展。

    6.释法说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不断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二是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手段进行释法说理,积极推动矛盾化解,努力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如我在诉”理念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接待来访群众,接听群众来电,反映问题均依法妥善处理。四是严格落实好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按照要求将院领导接访安排提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张贴公示,方便信访人选择预约接访或者随机接访。五是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

    7.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与两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民生保障,根据我市检察机关办案实际,在锦州市政法委发布的锦委法发〔2023〕6号《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基础上,与本地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联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推动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遵循应救尽救、因人施策、及时精准、合理救助的原则,坚持司法救助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群策群力、共同推进。通过协同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切实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照巡察整改,自2024年起,拓宽社会救助渠道,有针对性向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移送救助线索,创新性开展帮扶措施,进行司法救助回访等工作。对涉未成年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心理疏导,同时对有可能需要教育帮扶的向教育部门移送线索,建议开展教育帮扶措施。

    8.履行看守所检察职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重视程度不够,在对照问题后推动部门干警履职规范化,组织干警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能够自觉学习、运用、领悟党对政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学习使干警准确落实司法政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意识。二是针对具体表现未建立《在押人员检查台账》、检察日志缺页问题,及时建立在押人员的书面台账,现已装订成册,同时检查缺项的检察日志,在检察日志规范填录上确立了派驻检察室作为第一责任对象,由派驻检察官定期复查、部门领导按月查纠看守所日志。2024年9月9日,已基本完成对在押人员台账和看守所日志的整改。三是针对在押人员的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标准掌握不清问题,部门主管领导已按照规定要求派驻检察室干警定期检查在押人员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等台账,强化对看守所日常经费支出和使用的监督工作。四是针对查阅在押人员名册和伙食账簿等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派驻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查阅,部门负责人定期查阅,坚持做到两层审查机制。五是看守所信箱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于近日按照要求将看守所信箱安置于监区内放风场,便于在押人员投放举报控告信件。

    9.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贯彻落实、解读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与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责任有机结合,切实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质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谋划推进工作开展。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积极倾听企业诉求,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二是按照要求重新调整“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三是将《关于全面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行为的通知》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党组成员将优化营商环境和自己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行研讨交流。四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体现工作效率,确保整改成效。

    10.涉案企业合规考察中“检察护企”有差距。

    整改情况:目前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已停止,已和相关部门联系并撤销发出的相关文件,涉及案件也将重新梳理。

    11.“万人进万企”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积极与企业沟通,包保领导实地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宣讲和法律援助。当前杨光检察长已为对接企业辽宁煜泰有限公司解决诉求三次,对其提出的问题诉求细心解答现已全部办结完成。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工作,面对面的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制化水平。

    12. 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开展,经与北镇市公安局会商,将定期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按期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是将持续开展摸排扫黑除恶重点领域、重点案件工作,形成摸排情况报告,逐步建立线索管理台账,高质量推进后续整改任务。三是推进联动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信息互通机制。例如如果以后在批捕起诉阶段发现嫌疑人是退休人员的,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社保部门,待批捕判决后,将判决书转交给社保部门并配合办理好相关停发手续,杜绝多发退休金情形再次发生。四是为巩固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主要矛盾,创新思路举措,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2025年,北镇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三年行动”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13.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足。

    整改情况:建立《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对意识形态开展分析研判,对研判问题做出有效防范措施。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批单》,对外发布的宣传报道,全部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由部门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把关信息内容及公布范围,对涉密信息按信息审核制度实行提前报备、授权审批、保密监控,高质量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14.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网站基础建设,更新党建专栏内容,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截止2024年9月,本院门户网站已经更新党建、检务公开及工作报告等专栏内容。二是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定期开展网站信息建设专题学习会议,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写作水平,为检察宣传工作夯实人才基础。三是加强网站管理,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部门定期投送宣传信息材料,确保新闻稿件时效性、真实性,由办公室对宣传稿件进行汇总审核。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度,办公室发挥好日常监督作用,对于网站更新节点实时监控,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有力。

    15.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度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计划》和《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标明责任分工及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听取并通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形成常态化。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做表率,全面提高院内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们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16.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领导班子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领导班子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树立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的意识。在接下来2024年的述职述廉报告中体现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真正将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17.日常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已对2021年至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登记要素情况进行清查,向派驻纪检组汇报了遗漏的“三重一大”事项。二是2024年9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该事项会议程序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及时通知派驻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确保环节不落,程序不错。三是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制度,健全《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本院沟通协调力度,强化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使“三重一大”会议事项各环节都处在规范和监督之下。

    18.对巡察整改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领会巡察整改文件精神,10月16日针对我院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意见,邀请派驻纪检组作监督指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推进会,根据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使我院巡察整改各项问题能够更好的得到解决。深刻落实讲党课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班子成员讲党课课程安排,督促领导按时进行党课讲授,目前杨光检察长以《学习胡杨精神、兵团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李德凤副检察长以《学党纪党规 守纪律底线》、周国荣副检察长以《学党纪 知党纪 明党纪 守党纪》、陈志强主任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题目分别为全院干警讲述党课。

    1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落实,要求食堂管理员据每天用餐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食材由食堂管理员与厨师在当日采购票据上签字验收,办公室财会人员记账,出纳人员结算,办公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晰,保存原始单据。公务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在辽宁省公车APP提出申请,车辆管理员审批,每辆公车应有明确的日常维修记录,维修单据应该由驾驶员、车辆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二是进一步完善本院《食堂管理规定》与《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细化采购、验收手续流程,制定更加规范化的财务制度。三是2024年9月5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对修订制度文件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严格执行北镇市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把“食堂食材采购”和“公务车辆维修”两个重要环节审核关,切实提升采购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20.食堂、公车支出未履行采购询价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管理人员掌握市场价格信息,与定点配送、维修企业进行议价,采购质优价廉的商品。二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发现供货商有虚高抬价行为,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二是健全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支出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制度规定履行采购询价程序。三是2024年9月9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召开计财工作会议,学习财经制度变更内容,严格执行规范采购程序,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21.招投标项目未进行控制价审核和决算评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对巡察反馈的2021年至2023开展的6项招投标项目存在问题逐一核对,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或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系统学习招投标规范程序,将学习任务列入2024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督促该项工作抓好落实。三是对2024年开展的“北镇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控制价审核和决算审核,编制项目预算书报组织评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价作为项目招标的最高控制价,由评审中心负责组织本院采购项目控制价审核工作,统一出具项目控制价审核结果。工程竣工后,由具备造价咨询资格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开展最终工程价款支付的决算评审工作。四是强化招投标项目监督力度,实行内部互相监督检查,指派专人对招投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招投标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22.部分固定资产种类、数量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责成办公室财务部门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全院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按照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品牌、规格型号、财务入账日期、价值等信息进行核实调整,将成套入账的资产逐类逐条拆分,将未入账资产入账,完成账、卡、物数据同步。二是制定详实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能力水平。三是已对抽查通用设备8个项目进行逐类逐项登记,重新核查33台设备实际使用部门与资产账所属部门情况,10个档案卷柜均已入账。

    23.加班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加班考勤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内容严格执行,认真填写每月加班考勤表,分部门严格进行加班考勤管理,牢牢把握加班补贴发放标准,确保加班补贴发放到位。

    (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党建活动吸引力。7月22日,邀请市委组织部党建部门人员到我院进行专题授课,就如何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为全院党员进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不仅如此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院领导带领检察干警积极看望慰问老党员,聆听老党员的光荣事迹,学习老党员身上的光辉事迹;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并制定《2024年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每季度听取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三是严格督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1次,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25.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全面清查2021年至2023年“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记录,对聘用7名临时人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二是组织院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重要性,充分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制定了《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记录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求及时、客观真实、内容完整,通过会议记录能够反映集体决策的过程。四是已运用“上下联动、相互印证”的工作机制,对全院2024年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6.党组织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2022年以来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对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完善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例会制度》,及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流程,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3次,研究涉及班子成员职级晋升、考核奖励事项1次,均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2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找准问题症结,院党组成员之间交流交心,党组书记就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提出要求,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主动“揭短亮丑”,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对策,切实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到位。并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党组召开如何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学习会议,就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学习,确保今后的民主生活会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28.组织生活会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开展组织生活学习。订购《最新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全集,由党支部书记李德凤同志为党支部干部就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讲解教学,让支部干部充分了解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意义和方法。积极做好召开准备,目前,按照组织部门要求,本年度组织生活会要在统一时间进行,待接到组织部门通知之后,我院将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时做好通报和档案整理工作,将组织生活会真正落实到位,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29.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退休老党员党费缴纳的重视程度,定期开展排查。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对出现已退休未办理党关系转移等情况及时和相关社区联系,并做好转移手续。三是规范党费收缴方式,加强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精神的学习,及时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四是做好总结工作,对本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解决党费收缴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常态化管理。目前,已和未交费老干部石国富同志所居住村委会取得联系达成合意,将石国富同志党关系落至高山子镇平房村支部委员会,保障老干部能够按月按时缴纳党费。同时经与社区沟通,于洪刚同志党关系现已落在沟帮子社区,已在沟帮子社区正常缴纳党费。

    (四)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0.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严肃政治任务,让党组成员充分认识到讲党课的重要性,将其视为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以讲促学、以学促思,二是按照班子成员授课相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党课授课计划,明确领导讲党课的时间、主题和频次,确保按计划进行,截止目前,杨光检察长以《学习胡杨精神、兵团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李德凤副检察长以《学党纪党规 守纪律底线》、周国荣副检察长以《学党纪 知党纪 明党纪 守党纪》、陈志强主任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题目分别为全院干警讲述党课。三是提醒通知。由政治部和各分管部门同志,及时按照授课计划,提前通知领导讲党课的时间和要求。四是积极反馈意见及时收集收集党员和群众对领导讲党课的意见和建议,对党课内容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3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长效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强化“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检察人员遇有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行为,应当及时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上填写《过问或干预、 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发送到本院检务督察部门。“零报告”的, 记录报告人在《记录表》上填写“无此类情况”。 检察人员认为填报内容重大、敏感,或者有必要向本院保密的,可以径直向上级院检务督察部门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报告。对径直报告的检察人员情况,应当严格保密。 本院内设部门指定专人督促本部门及时填报情况, 每月月底前将填报《记录表》发送本院检务督察部门。 检察人员漏报的,可在当月月报告以后的次月内进行补报,并作出说明。三个月后补报的,视为未及时记录报告。 本院拟将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的,记入廉政意见函,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下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安排

    (一)以更高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夯实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对提高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管理,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以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牢牢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主责主业,自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着眼补齐短板,推动检察工作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完善催办督办工作机制,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联动,加大跟踪督办和督查检查力度,推动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以更严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进检察工作规范管理。打好“源头治理”组合拳,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研判、大力破除引发问题、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院干警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发展的过程,力争以检察工作的良好成绩来展示巡察问题整改的实在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063619,电子邮箱bzjcyzzc2020@163.com。

    中共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