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意见》一起学”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研学《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
刑事案件的意见》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为准确理解《意见》精神和内容,更好贯彻落实《意见》规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醉驾”案件,2023年12月25日下午,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与北镇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集体同堂参加《意见》的学习培训,并就《意见》的适用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了一系列共识。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行了集体学习,围绕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立案标准与侦查取证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沟通讨论,共同探讨具体案件的处理方法,为有效提升执法部门在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工作中的配合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本次联席会议的召开,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加强了协作配合,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意见》落实落地和新旧规则有序过渡。
“新《意见》一起学”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研学《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
刑事案件的意见》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为准确理解《意见》精神和内容,更好贯彻落实《意见》规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醉驾”案件,2023年12月25日下午,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与北镇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集体同堂参加《意见》的学习培训,并就《意见》的适用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了一系列共识。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行了集体学习,围绕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立案标准与侦查取证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沟通讨论,共同探讨具体案件的处理方法,为有效提升执法部门在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工作中的配合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本次联席会议的召开,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加强了协作配合,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意见》落实落地和新旧规则有序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