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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新时代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2021年12月27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与北镇市公安局举行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这是锦州地区成立的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光,北镇市副市长、北镇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劲松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揭牌,北镇市检察院、公安局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张劲松副市长、杨光检察长代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共同会签《北镇市检察院、北镇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规定了办公室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为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北镇市检察院、北镇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要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会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 杨光检察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对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制度机制的补充和完善。要以此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检警协作,逐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重大、疑难、复杂与社会敏感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在强化协作配合的同时,加强与改进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张劲松副市长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公检合作新模式,是落实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加强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进而提升案件质量、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推进。办公室成立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转变思想,充分尊重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逐步树立“在监督下执法、在监督下协作”的执法办案理念,推动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根据需要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派员通过审查证据材料等方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公安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用后,检警双方将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协同构建新型检警协作交流机制,加强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中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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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新时代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2021年12月27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与北镇市公安局举行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这是锦州地区成立的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光,北镇市副市长、北镇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劲松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揭牌,北镇市检察院、公安局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张劲松副市长、杨光检察长代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共同会签《北镇市检察院、北镇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规定了办公室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为办公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北镇市检察院、北镇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要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会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 杨光检察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对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制度机制的补充和完善。要以此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检警协作,逐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重大、疑难、复杂与社会敏感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在强化协作配合的同时,加强与改进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张劲松副市长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公检合作新模式,是落实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加强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进而提升案件质量、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推进。办公室成立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转变思想,充分尊重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逐步树立“在监督下执法、在监督下协作”的执法办案理念,推动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根据需要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派员通过审查证据材料等方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公安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启用后,检警双方将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协同构建新型检警协作交流机制,加强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中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