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落实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精神,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公正力度,确保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依规运行,近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裁(决)定审查案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陈伯红宣布本次听证会主题为怀孕的罪犯隋某某是否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并就隋某某的基本信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查情况、法院提交的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证据、案件的焦点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听证员详细介绍。罪犯隋某某以微信电话向参会人员陈述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事实。北镇法院法官助理何润泽就隋某某所犯刑事案件情况、人民法院拟将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理由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司法局代表通过互联网远程联线至听证会,发表了隋某某社会调查评估意见。
发言阶段,听证员结合本案中隋某某的基本情况分别向案件承办检察官陈伯红发言提问,并在评议阶段充分讨论后各自发表观点,其中我院人民监督员、辽宁德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宝山就隋某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发表意见,北镇市政协委员张胤就隋某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后的社会危险性、后续监管措施表达了看法,北镇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鲁雨强调了在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依法保障怀孕妇女权益和暂予监外执行后防范“借孕逃刑”的必要性。检察机关听取各方意见后,同意北镇市人民法院拟将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并就隋某某后续的监管制发检察建议。
本次听证会,检察机关充分吸纳参会代表意见,运用公开听证制度,以“外力”严防“纸面服刑”,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宽严有度的提升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质量,让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工作更加公正透明。下一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范化、制度化,当好刑罚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的守门员。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落实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精神,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公正力度,确保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依规运行,近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暂予监外执行裁(决)定审查案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陈伯红宣布本次听证会主题为怀孕的罪犯隋某某是否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并就隋某某的基本信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查情况、法院提交的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证据、案件的焦点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听证员详细介绍。罪犯隋某某以微信电话向参会人员陈述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事实。北镇法院法官助理何润泽就隋某某所犯刑事案件情况、人民法院拟将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理由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司法局代表通过互联网远程联线至听证会,发表了隋某某社会调查评估意见。
发言阶段,听证员结合本案中隋某某的基本情况分别向案件承办检察官陈伯红发言提问,并在评议阶段充分讨论后各自发表观点,其中我院人民监督员、辽宁德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宝山就隋某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发表意见,北镇市政协委员张胤就隋某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后的社会危险性、后续监管措施表达了看法,北镇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鲁雨强调了在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依法保障怀孕妇女权益和暂予监外执行后防范“借孕逃刑”的必要性。检察机关听取各方意见后,同意北镇市人民法院拟将作出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并就隋某某后续的监管制发检察建议。
本次听证会,检察机关充分吸纳参会代表意见,运用公开听证制度,以“外力”严防“纸面服刑”,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宽严有度的提升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质量,让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工作更加公正透明。下一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规范化、制度化,当好刑罚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的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