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虑控申•北镇实践(一)丨领导接访:让检察阳光照亮未成年人心房
时间:2024-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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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落细。通过党建活动、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为提升“无虑控申”品牌服务效能,开设“ 无虑控申·北镇实践”专栏,传递法治温情,报道为民实事,集中展现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时代风貌。
让检察阳光照亮未成年人心房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访小记
“您好,我是检察长杨光!您别着急,咱坐下来慢慢说。”1月15日一上班,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光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随机接访了信访群众张某父子。信访人张某反映:其子张小(化名)初中在读,假期恰遇社会闲散人员刘某等人,因偶发矛盾纠纷遭到刘某等人抢劫、非法拘禁,身体受到伤害的同时,也遭受到严重的心理创伤,惊恐、厌学、抑郁焦虑、烦躁。此次信访一是对检察机关没有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有意见,认为存在审查起诉超期问题;二是来确认检察机关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非羁押性措施。
接访中,杨光检察长表示自己的孩子与张小年龄相仿,对张小的遭遇表示极大的同情,能够理解信访人的急迫心情。一声声问候,安抚了信访人的情绪;一来一往,信访人不断吐露心声。针对信访诉求,杨光检察长现场办公,查明原刑事案件不存在超期起诉问题,系因完善证据,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故一个月内没有提起公诉,但法律没有规定退回补充侦查需要告知被害人事项,导致信访人对案件进展不了解;另犯罪嫌疑人虽提出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但检察机关并没有批准。检察长耐心释法说理,解答了信访人心中的疑惑,告知其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案件,检察机关严惩不贷,从严从重!并要求承办检察官积极听取被害人意见,倾听信访人心声,快速办理该起恶性案件。“您对我今天的接访满意吗?”检察长问询后,信访人哽咽的无法发声,一直握着检察长的手,不住地点头。接访后,杨光检察长带领张小来到北镇市人民检察院“无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陪同张小一起体验VR智能法治教育互动游戏,引导他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为张小做了心理测评,嘱咐信访人张某要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关爱。
当日下午,检察长主持召开了信访案件分析研判调度会。结合接访收集到的信息,提出延伸检察职能举措:一是张小患有白血病,因案身心均遭受严重重创,未能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建议控申部门对张小开展司法救助;二是张小身体受到伤害,建议未检部门针对人身损害赔偿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三是考虑张小有较多的心理问题,提出借力外脑,聘请“心理咨询师”,为张小做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工作。
“对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提出信访”这一问题,杨光检察长组织开展了反向审视工作。杨光检察长指出:一是严格把握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条件,杜绝为延长办案时间退补现象;二是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要建立全流程监督机制,杜绝侦查人员怠于补充侦查现象;三是刑事案件强化听取被害人意见,及时回应被害人及家属诉求。走到检察机关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件件连着民心,都是“天大的事”。作为人民检察官,要牢记职责使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不遗余力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要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效的办好每个案件。
会后,杨光检察长联系了张小所在学校,针对张小情形,建议学校多加关注其日常动态,愿与学校携手共助张小走出阴霾,重拾信心,并提出将以未成年人利益为中心,以校园为圆心铺展法律监督脉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和联动效应,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是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更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通过“预约接访、随机接访、指定接访、带案下访”等多种形式,更加自觉地坚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更加有效地解决群众诉求、转变工作作风,把信访工作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