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的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从2018年10月制发“一号检察建议”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规范公告送达、强化金融监管、严防窨井“吃人”、防治虚假诉讼、网络空间治理和打击寄递违禁品犯罪、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先后制发了八份检察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即日起推出“无虑”检察云课堂,为大家逐一讲解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详细内容。这一期让我们来共同了解“一号检察建议”。
01 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出的高检【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所以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了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 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其核心内容为:1、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2、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 02 “一号检察建议”从何而来? 那么,这份史上首次发给教育部的检察建议究竟从何而来,又为何而发?这就要从最高检办理的一起抗诉案说起。被告人齐某是一名乡村小学班主任,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齐某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方多次对两名10岁女童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中强奸。此外,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等地多次猥亵多名10至11岁女童。该案经过数次重审,最高检于2017年3月3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认为原审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十年量刑畸轻,故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于2018年6月11日依法改判齐某无期徒刑。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检察监督并未就此结束。张军检察长在该案改判后多次强调,要思考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此,最高检对全国检察机关所办理的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调研,指出要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不仅要依靠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更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源头预防,通过堵漏建制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一号检察建议”由此而来。 03 “一号检察建议”的社会效果 教育部收到“一号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于2018年11月,迅速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不仅如此,由检察机关牵头推进的入职查询、强制报告、“一站式”询问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逐步建立,可以说,“一号检察建议”是一个撬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完善的支点。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北镇检察院号召大家用行动一起来守护我们身边的未成年,如果有案件线索,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一号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的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从2018年10月制发“一号检察建议”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规范公告送达、强化金融监管、严防窨井“吃人”、防治虚假诉讼、网络空间治理和打击寄递违禁品犯罪、安全生产监督主题,先后制发了八份检察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即日起推出“无虑”检察云课堂,为大家逐一讲解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详细内容。这一期让我们来共同了解“一号检察建议”。
01 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出的高检【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所以被称为“一号检察建议”。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了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 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其核心内容为:1、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2、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 02 “一号检察建议”从何而来? 那么,这份史上首次发给教育部的检察建议究竟从何而来,又为何而发?这就要从最高检办理的一起抗诉案说起。被告人齐某是一名乡村小学班主任,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齐某利用午休、晚自习及宿舍查寝等机会,在学校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方多次对两名10岁女童实施奸淫、猥亵,并以外出看病为由将其中1名女童带回家中强奸。此外,齐某还在女生集体宿舍等地多次猥亵多名10至11岁女童。该案经过数次重审,最高检于2017年3月3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认为原审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十年量刑畸轻,故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于2018年6月11日依法改判齐某无期徒刑。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检察监督并未就此结束。张军检察长在该案改判后多次强调,要思考如何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展到裁判之后,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带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此,最高检对全国检察机关所办理的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调研,指出要想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不仅要依靠公安、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更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源头预防,通过堵漏建制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一号检察建议”由此而来。 03 “一号检察建议”的社会效果 教育部收到“一号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于2018年11月,迅速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从性侵害学生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不仅如此,由检察机关牵头推进的入职查询、强制报告、“一站式”询问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逐步建立,可以说,“一号检察建议”是一个撬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完善的支点。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北镇检察院号召大家用行动一起来守护我们身边的未成年,如果有案件线索,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